據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》、《關于規范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通知(征求意見稿)》、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》等有關規定,建設單位于2021年3月開展本項目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工作,建設單位于2021年3月29日組織驗收組踏勘了建設項目現場,對驗收調查報告進行了審查,提出了驗收意見。為更好地做好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,現對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及驗收意見進行公示。
一、項目簡介
(一)建設地點、規模、主要建設內容
建設地點:吳中區金庭鎮,烏峰頂宕口北部。項目性質:新建。
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:在金庭鎮烏峰頂碼頭742m長岸線及卸船泊位其前沿水面,涉水面積為16565m2,建設卸船泊位數量為8個,待泊錨地3個,卸載能力每年840萬噸碼頭1個及排水系統、消防系統、運輸系統、污水處理設施、固廢暫存場所等設施。
(二)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
蘇州太湖國家旅游度假區經濟發展會于2016年11月對“烏峰頂宕口廢土場及碼頭項目計劃任務書”進行批復(蘇太經投[2016]139號);2017年2月委托蘇州市環科環保技術發展有限公司編制了《烏峰頂宕口廢土場及碼頭項目-臨時碼頭修復建設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》,2017年6月21日取得吳中區環境保護局審批意見【吳環綜[2017]92號】。
項目于2017年6月開工建設,2017年8月試運行,項目自立項、建設、調試、驗收監測過程中均無環境投訴、違法或處罰記錄。
?(三)投資情況
項目實際投資6500萬元,其中環保投資25萬元人民幣,占總投資的0.38%。
(四)驗收范圍
本次驗收范圍為:蘇州市吳中區環境保護局審批意見和環境影響報告書所規定,建設卸船泊位數量為8個,待泊錨地3個,卸載能力840萬噸碼頭的規模所涉及的生產設備、公用輔助工程,以及與本項目匹配的廢水、廢氣、固廢和噪聲處理設施范圍內組織整體驗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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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廢水監測結果
驗收監測期間,項目生活污水排口污染物濃度滿足金庭污水處理廠接管要求。
項目內水塘水質COD、NH3-N、TN、高錳酸鹽指數和石油類達到《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》(GB3038-2002)表1中Ⅱ類標準要求,TP(以湖、庫計)達到《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》(GB3038-2002)表1中Ⅳ類標準要求。
2、廢氣監測結果
驗收監測期間,項目廠界外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顆粒物和非甲烷總烴最高點濃度均滿足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16297-1996)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。
3、噪聲監測結果
驗收監測期間,項目碼頭邊界晝夜環境噪聲均符合《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12348-2008)中2類標準。
4、固體廢棄物現場檢查結果
驗收監測期間,項目固廢均得到妥善的處理處置,實現零排放。
5、生態保護
驗收監測期間,場地附近已種植綠化,增加了綠地面積,根據對項目地水體中浮游生物和底棲動物的檢測結果表明,項目地周邊水體自凈能力良好。
二、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
建設單位:蘇州市吳中區金庭鎮人民政府
建設地點:吳中區西山鎮東園公路108號
聯系人:沈賢
聯系電話:13812764303
郵編:215000
三、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?
(1)請公眾提供個人準確信息主要包括:姓名、職業、文化程度、家庭住址及聯系電話;
(2)根據您掌握的情況,認為該項目運營對環境質量造成的危害/影響方面及程度;
(3)您是否知道/了解在該地區建設該項目;
(4)您認為該項目對環境造成的危害/影響程度;
(5)您對該項目環保方面有何建議和要求;
(6)從環保角度出發,您對該項目持何種態度,并簡要說明原因。
四、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
公眾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供意見:
(1)通過Email方式
(2)直接打電話的方式
(3)寫信的方式
五、公示時間?
公眾可在本項目公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,向建設單位或驗收調查機構提出寶貴意見。
烏峰頂宕口廢土場及碼頭項目-臨時碼頭修復建設工程驗收調查報告.pdf